2014年1月16日 星期四

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說明

高中部同學如需辦理就學貸款,請依下列要點申請:

一、即日起可上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註冊為會員,填寫並列印申請書後,洽臺灣銀行各地分行預約對保時段。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https://sloan.bot.com.tw ),注意:本網站限於windows作業系統下用IE7以上瀏覽器、Firebox、Chroum等。
詢問電話: 02-2312-4120~4 0800-025-168 03-9355121#214

二、102/8/1起可持相關證件[家長及學生本人之身分證、印章、戶籍謄本、本校各項繳費通知單]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三、103年2月21日(星期五)前繳交臺灣銀行開立,蓋有對保章之申貸同意書(第二聯)訓育組申貸,逾期不受理。
四、申貸條件:
(1) 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者─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2) 家庭年收入在114~120萬元者─利息由政府半額補助。
(3) 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上且同時有二人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亦可申請,唯利息自行負擔。
五、可申貸費用項目:(除書籍費為定額外,其餘請依學校所發繳費通知單之金額填寫)
1.學雜費 2.實習費 3.書籍費1000元 4.住宿費 5.平安保險費6.生活費(本項限低收入戶持有證明者申請)

六、注意事項:

1.103年1月30日至2月4日為春節假期,銀行不上班。而本校2月11日開學後時間有限,申請的同學最好趕在春節前向臺灣銀行辦完手續,免得屆時擁擠而延誤。如因時間延誤而致權益受損(無法申請貸款),同學應自行負責。

2.就學貸款利率係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5%浮動計息,目前利率為年率1.89% (借款人實際支付1.83%;銀行自行吸收0.06%)。

3.為因應戶政單位作業方式變更,即日起申辦就學貸款檢附戶籍謄本資料者,所申請之關係人戶籍謄本,應有記事欄之記載,不可省略

4.依就學貸款辦法規定,如借款人享有自教育部補助金額者,就該補助之金額不得申辦就學貸款應自申貸金額中扣除

申貸生活費之學生,須持有當年度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入證明文件。

自100學年度下學期開始: (1)低收入戶 :每生每學期以4萬元為上限 (2)中低收入戶:每生每學期以2萬元為上限

慧燈高中 學務處 啟 10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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